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工作的开展,学校决定建设“创新创业导师库”(以下简称“双创导师库”),现组织开展双创导师遴选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对象
面向全校教师、校友;成功的企业家;行业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的技术、管理专家;投资、金融、法律、咨询等专家;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遴选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。
(二)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愿意贡献时间、精力、智慧和经验,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,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。
(三)熟悉国家相关政策,熟悉科技创新、企业管理、市场运作,对科技、经济、市场发展有一定的预判能力。
(四)校外导师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报,校内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.近三年来,主讲1门次双创课程或主持1项双创教科研项目。
2.近三年来,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成果或奖励。
3.近三年来,担任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。
4.近三年来,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创业孵化项目、双创竞赛等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5.具有创业经历或具有创新创业类资格证书或已被科技企业孵化器、行业协会、其他高校等单位聘任的双创导师。
三、工作职责
(一)专题讲座。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及咨询活动,帮助大学生掌握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和知识。
(二)咨询服务。通过现场咨询,为大学生提供注册公司、营销投资、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指导服务。
(三)论证评审,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、论证及帮扶。
(四)比赛指导。为“互联网+”等大赛参赛队伍进行备赛辅导。
(五)师资培训。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,为我校教师开展创新创业相关培训。
四、遴选方式
(一)主要采取自荐、单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。
(二)填写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,2)。
(三)学校综合考查确定聘任名单。
(四)颁发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聘书,聘期3年,受聘人员纳入双创导师库管理。
五、保障机制
1.导师参加创新创业讲座、评审论证、培训辅导、咨询诊断等创新创业扶持活动,按照学校相关劳务费发放标准支付费用。
2.通过多种渠道,组织推介活动,宣传推广入库导师工作业绩、研究成果,推动导师成果转化。
六、报送要求
(一)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,每个单位推荐3-5人(含至少1名校外导师)。
(二)将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,2),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库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15日前,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张磊办公邮箱,纸质版送至实验楼205室,联系电话:18504517001。
附件:1.哈尔滨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(校内)
2.哈尔滨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(校外)
3.哈尔滨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报汇总表
创新创业学院
2023年10月27日
上一条:关于公布首批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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